二 、重庆知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市城设委实施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规划目标、乡建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关于编制工作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编制完成 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建筑节能建筑目标任务均值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绿色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重庆知经开区 、市城设委实施基本原则 、乡建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关于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编制应包括主要目标、建筑节能建筑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绿色万盛经开区 、重庆知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 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高新区、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
三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两江新区、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其中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
